2022-01-150次瀏覽來源:網絡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近不少用戶反映去社區(qū)辦理居住登記的時候,社區(qū)窗口工作人員要他們去區(qū)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住房租賃合同網簽》,然后再來社區(qū)做《房屋租賃備案》 。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wèi)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集體證明由單位或保衛(wèi)部門出具 加蓋公章!具體的和辦事處確認!)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 ,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屬的社區(qū)事物受理中心
居住登記滿6個月之后,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
1、需要準備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留學生落戶中介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海歸落戶上海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yè)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附房屋產權證。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wèi)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 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留學生落戶上海留學人員是指公派或自費出國(境)學習,并獲得國(境)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含)以上的人員;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1、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居住、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以申請積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以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tǒng)記性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準分值的人員,可以委托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3、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積分申請對象。
4、如果沒有達到120分標準分值的人員,必須在申請人達到120分后才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