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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證實行積分制,積分達到120分可享受子女教育等等政策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將于下月1號起施行。辦法明確本市實行《居住證》積分制度,上海將成為全國首個實行居住證積分管理的城市。為平凡崗位的普通勞動者提供享受市民化公共服務待遇的渠道。請聽報道:
新的《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對申請人不設學歷門檻,只要符合“合法穩(wěn)定居住、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這兩個條件,都能申請。上海落戶上海留學生落戶市公安局副局長江憲法列舉了申請所需的材料:
將“合法穩(wěn)定居住”對應明確為“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即包括:來滬人員自購房屋產(chǎn)權證明、租賃房屋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宿舍證明和居委寄宿證明4種;將“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對應明確為就業(yè)、投資、開業(yè)、從事個體經(jīng)營,分別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企業(yè)或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證明。)
另外,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也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海歸落戶上海
市政府法制辦高級法律專務江子浩介紹,《管理辦法》明確本市實行《居住證》積分制度,積分達到120分這個標準分值,就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社會保險、證照辦理、住房、基本公共衛(wèi)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待遇: